消防控制室竟用“假人”值班?控制室违规值班有什么危害?这些风险要知晓……
7月9日晚
南通市如东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时
发现南通如东某物流公司存在
消防控制室未履行24小时值班的违法行为
随着执法记录仪镜头的推进
执法监督人员走进了该单位的消控室
发现消控室无人值班值守
并立了一具“假人”模特坐在消控室大屏幕前
这具模特还“像模像样”地穿着值班人员的制服
戴着一顶假发
从背后看具有一定的迷惑性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应当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和正确处置火灾报警。依据《江苏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单位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经过调查取证、集体议案、法律审核、处罚前告知等程序后,如东大队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的处罚。
与此同时
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利用相关案例
现身说法
耐心指出该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
进行说服教育
员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培训
加大自查自纠力度
确保消防控制室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值班
该单位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将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要求,不断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火灾隐患的出现。下一步,如东大队将以对违法行为“违法必究”的坚决态度和对工作“一抓到底”的韧劲,细致把握有关事实证据,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消防控制室是建筑消防设施的心脏,也是单位日常消防工作管理的中枢核心,发生火灾后还是灭火、救援的应急指挥中心。近年来,一些单位由于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值班操作人员玩忽职守或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人为设置在手动状态而导致小火酿成大灾,教训十分深刻。因此,保障消防控制室的可靠运行和有效管理,意义十分重大。
2018 年 10 月 28 日 17 时 25 分左右,位于滨海新区大港经济开发区安和路的中外运久凌储运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大港仓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 23487.53 平方米,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8944.95 万元人民币。
法院审查认定:
杜**、于**(保安兼控制室值班员)在值班期间消防报警器报警后,未能在第一时间到现场查看情况,导致报警延误,亦应承担相应责任。但考虑到二人系被安排在值守岗位,且此前报警器经常发生误报警情况,不会操作消防安全系统亦不是其二人之过错,可对二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责,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程*(消防安全责任人)、姜**(消防安全管理人)身为大港仓库的工作人员,在实际从事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重大过失:其一、未安排专人对视频监控进行值守;其二、未将视频监控线路纳入安全检查范围,仅依赖于安装公司的定期检查;其三、允许将消防控制柜由自动模式改为手动模式;其四、喷淋系统长期存在问题未能妥善解决;其五、在储存润滑油长达四年的时间内未将消防喷淋的灭火成分由水改成泡沫;其六、对门卫及其他员工的消防灭火培训流于形式。以上问题二被告人均应负主要责任。其中,被告人姜**(消防安全管理人)作为日常消防工作的实际管理人,其责任要大于负责全面工作的程*(消防安全责任人)。程*(消防安全责任人),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责,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姜**(消防安全管理人),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责,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附:法律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
5.1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应根据消防设施操作使用要求制定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
负责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具有消防配电功能的配电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等重要的消防设施操作控制场所,应根据工作、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值班制度,确保火灾情况下有人能按操作规程及时,正确操作建筑消防设施。
单位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以及组织预案演练时,应将建筑消防设施的操作内容纳入其中,对操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
5.2 消防控制室值班时间和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实行每日24h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b) 每班工作时间应不大于8h,每班人员应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日检查、接班、交班时、应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 本文略 )的相关内容。值班期间每2h记录一次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火警或故障情况。
c) 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其他消防设施及相关设备如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在火灾情况下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
5.3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信号后,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a) 接到火灾报警信息后,应以最快方式确认。
b) 确认属于误报时,查找误报原因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c) 火灾确认后,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d) 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报告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
5.4 消防控制室的安全管理信息、控制及显示要求满足GA 767(升格为GB 25506)的规定。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25506-2010
4.2 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4.2.1 消防控制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实行每日24 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
b)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应符合GB 25201的要求;
c)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状态的设在手动状态;
d)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处于自动位置(通电状态)。
4.2.2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应急程序应符合下列要求:
a)接到火灾警报后,值班人员应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b)火灾确认后,值班人员应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应说明着火单位地点、起火部位、着火物种类、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c) 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并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四)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